(原标题:上海市锦天城讼师事务所对于恒玄科技(上海)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推动大会之法律概念书)
上海市锦天城讼师事务所对于恒玄科技(上海)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推动大会之法律概念书
本次推动大会的召集和召开方法合适法律、王法及《公司规定》的规定。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10月 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,决定召开本次推动大会,并在信息裸露媒体上刊登了会议见知,载明了本次推动大会的召开手艺、方位、投票形态、审议事项、出席对象、登记方法等事项。
本次推动大会选拔现场投票和收集投票相聚积的形态,现场会议于 2024年 11月 12日 14:00召开;收集投票选拔上海证券交往所收集投票系统,投票手艺为 2024年 11月 12日上昼 9:15至 9:25、9:30至 11:30、13:00至 15:00,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手艺为 2024年 11月 12日 9:15至 15:00。
进入本次推动大会现场会议及收集投票的推动(及推动代理东说念主)经营 98名,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42,446,174股,占公司表决权数目的 35.4713%。出席或列席本次推动大会的东说念主员还包括公司的董事、监事、高档科罚东说念主员及本所讼师。
本次推动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:
《对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加多募投形貌投资额的议案》 《对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长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》 《对于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派预案的议案》《对于变更公司注册成本及革新的议案》
本次推动大会表决方法合适法律、王法及《公司规定》的联系规定,表决成果正当灵验。议案 4为格外有筹画事项,已获取出席本次推动大会的推动(及推动代理东说念主)所抓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;其他议案为普通有筹画事项,已获取出席本次推动大会的推动(及推动代理东说念主)所抓表决权的过半数甘心通过。